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及学校放假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春节、寒假(轮休)时间为2019年2月3日—2月12日,共10天。具体安排如下:
一、春节放假7天,从2月4日至2月10日。其中:2月4日(周一、除夕)、2月5日(周二、初一)、2月6日(周三、初二)为法定假日;2月2日、2月3日上班,其中,2月2日(周六)与2月7日(周四)对换,2月3日(周日)与2月8日(周五)对换。
二、寒假3天,分别为2月3日(周日)、2月11日(周一)、2月12日(周二)。寒假期间,医疗、行政、后勤职能部门按工作日作息时间上班,各部门及科室安排轮休。2月13日(周三)正式上班。
工作安排表
注:
1.节日期间急诊24小时应诊(在此期间的平诊病人亦可在急诊科就诊)。
2.寒假期间的门诊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 2:30-6:00.
主审:罗小辑
编辑:刘绍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