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医院研究决定,2018年“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调休,共7天。其中10月1日(星期一)、10月2日(星期二)、10月3日(星期三)为国庆法定节日;9月29日(星期六)、9月30日(星期日)的周末换休至10月4日(星期四)和10月5日(星期五),10月6日(星期六)和10月7日(星期日)为周末例行休息,10月8日正常上班。
根据门诊工作规律,10月4日、5日两天为半天门诊,10月6日、7日两天为周末全天门诊。
9月29日、30日为调休后的正常工作日门诊,原则上按照周四、周五排班。
“国庆节”期间工作安排表
注:1. 放假期间门诊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30-16:30
2. 急诊24小时应诊。
请各处、科室放假前做好以防火、防盗、防水患为重点的安全检查,妥善安排好节假日值班,在保证正常医疗工作情况下安排轮休,确保假期医院安全。处、科级干部需要离开本市的,需向分管院领导请假,并在院办公室备案;临床医技科主任需要离开本市的,需向分管院领导请假,并向医务处备案。并将值班表于2018年9月20日前交院办公室、医务处、门诊部办公室各一份。
特此通知
重医大附一院院办公室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