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科室、导师:
根据《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重庆医科大学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文件,2016年9月及以前入学的统招硕士在校培养期限不超过4年,统招博士在校培养期限不超过6年、在职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课有效期为 5年、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课程有效期为 7年,同时在职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外语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有效期为 3年。以下人员学习年限将于2022年到期,务必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所有研究生培养环节,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并授予学位,否则即视为同意学校作清退处理,且不再有宽限期。为了让2022年到期研究生提早准备,研究生管理处特此发出预警。
一、预警名单
(一)2015级在职硕士生
(二)2016级全日制博士生
(三)2021年预清退研究生但申请延长学习年限一年的研究生
注:导师可以通过自己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查询自己有带学生情况。途径如下: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系统-导师账号登录-导师培养管理-所带学生查询
二、科室工作
请科室广泛宣传,务必将预警信息通知到每一位导师及研究生,并书面签字,签字信息科室留存,同时上交签字扫描电子版至研究生管理处袁旗敷老师。以上研究生若未按时完成学位论文答辩暨学位授予,不再具有答辩资格或学位申请资格,也不再给时间宽限。请大家高度重视,于2022年1月14日前完成。
同时,请各位研究生导师加强指导,对在读研究生的培养过程管理进行监督,严格把控研究生培养质量。
联系人及电话:周婧 袁旗敷 89011845
研究生管理处
2021年12月31日